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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mamaway網路購物將於2013/4/1 (PM5:00)改採電子發票,未來購物將不隨貨寄送發票,改採電子發票託管方式,詳細辦法流程請見以下流程說明!

發票託管說明 
核准機關: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正分局 
核准文號: 財北國稅中正營業字第1021675182號

發票託管流程說明

●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稅字第1021675182號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
●在您付款完成收到商品,並於七日鑑賞期後,無任何退貨、退款處理,Mamaway即會開立電子發票,並寄MAIL通知您,您可隨時到訂單查詢頁查詢您的發票資料或索取正本(若需開立統編,索取時請留言告知統編)。
提醒您:每一筆訂單之發票僅開立乙次正本,若遺失恕不補發。

發票狀態說明
MAMAWAY會於個別訂單出貨,並於七日鑑賞期後,隔日自動產生電子發票,並以E-mail通知您發票內容,各會員可至網頁右上方之訂單查詢,登入後至您要查詢的訂單點選詳細資料,若訂單狀態為結案、退貨已退款,便代表發票已成立。

◎電子發票作業重點說明

●電子發票開立後,將以Email方式通知訂購者,並於訂單查詢頁呈現發票檔,如您有需要紙本發票,可填妥收件人姓名/地址等資料後,按下索取紙本發票按鈕,若有需要開立統編,請使用下方我要詢問按鈕通知客服開立。

◎中獎發票作業重點說明

●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資字第1020004347號令修正「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要點」處理,MAMAWAY不再主動提供紙本中獎發票。

●每逢開獎日後的3個工作日,MAMAWAY將會為您自動對獎,且由E-mail通知中獎之會員,會員可自行至全家超商利用FamiPort機台,查詢中獎發票並列印。 (操作說明請詳閱https://www.cetustek.com.tw/famiinv.php)

●如欲索取紙本發票,請於發票開立日起二個月內索取。

●電子發票僅適用於台灣,國外客戶一樣採隨貨寄送發票!

◇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稅字第1021675182號 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,於Mamaway消費開立之二聯式統一發票將以託管方式,不直接郵寄紙本發票,並以Email發送發票開立通知信給您,以茲證明。

◇您可於您收到mail約24小時後於【訂單查詢】中查閱相關發票內容。
◇若您有發票紙本需求,您可於訂單查詢【發票檔】選項中索取發票正本,Mamaway將於鑑賞期滿後,再為您寄送紙本發票,以避免期間因退貨需求產生,造成寄出發票金額與實際成交金額不符情況產生。

【特殊需求】

◇如您未能於出貨前提出隨貨寄送需求,又未過七日鑑賞期,但急需要發票正本,您亦可於確認收件商品後,於【訂單查詢】中留言「急需紙本發票」,客服人員將儘快為您安排寄送。
◇如退貨後訂單仍有餘額,餘額發票將於退款完成後七個工作天內開立,並以Email通知您。您可於收到通知信後於【訂單查詢】中查閱發票內容或索取發票正本。

本作業規定全文核准機關:財政部臺灣省北區新北市分局,核准文號:財北國稅中正營業字第1021675182號。
請參考Mamaway發票託管流程(或進一步想瞭解更多電子發票相關知識及法規,請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wSite/mp)

1. 自102年4月1日起,二聯式發票不再隨貨寄送,若無辦理退貨,您可於七日鑑賞期後於【訂單查詢】功能中查閱或索取正本。

2. 選擇電子發票託管,Mamaway將於單月26日根據國稅局公佈之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進行電腦對獎(已索取及已作廢發票除外),中獎發票將於7個工作日內以掛號寄至您的指定地址。
◇提醒您:成立訂單時請記得填寫正確的發票寄送基本資料,以免影響日後之會員權益!